城市历史研究是连接过去与现在的桥梁。作为国家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中唯一以单一特产闻名的城市,景德镇的城市历史研究具有独特而现实的意义。为进一步完整留存景德镇城市发展印记,我馆立足馆藏重点档案资源,以服务申遗工作和陶瓷文化传承发展大局为核心,开展的景德镇近代城市记忆档案抢救与保护开发项目已获国家档案局批准。为更好地抢救保护散存于社会的珍贵城市记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在城市文化研究与传承保护中的作用,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各类相关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一)文字类
反映景德镇各历史时期(年限以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前为主)行政建制变化、街巷变迁、城市建设、重大事件的各类公文、布告、票据、账簿、契约、图纸、地图、传单、碑刻拓片、名人手札、地方报刊书籍等纸质文献。
(二)实物类
反映景德镇陶瓷生产、商贸交易、行会组织、窑业习俗、瓷业工人生活的生产工具、制瓷模具、陶瓷产品、包装器具、行业证照、老字号招牌、商标广告等实物;反映新中国成立前不同社会阶层、行业人士使用过的具有时代特征的日常生产生活器具(如名人印鉴、陶瓷设计图稿、制瓷绘瓷工具、带文字说明的试制釉料“照子”等);以及反映不同时期景德镇重大活动、重要社会变革的其他实物见证。
(三)声像类
1.影像资料:反映非遗项目表演、仪式的照片、胶片、录像带、光盘等。
2.录音资料:传承人或民间艺人的原始录音、重要民俗活动的现场原声记录等。
(四)其它类
1.个人经历: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手工匠人关于学艺经历、传承谱系、技艺流程的口述史记录、回忆录、自传、日记、书信等。
2.风俗掌故:反映景德镇历代瓷业行规行俗、岁时节令、庙会祭祀、行业谚语等风土民情、地方掌故的口述记录、民间传说整理文本等。
3.社会变迁:各界人士对不同历史时期景德镇城市格局变化、市井生活风貌、社会重大事件的亲身经历回忆及口述整理资料等。
二、征集形式
(一)无偿捐献。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市档案馆捐献档案资料。凡符合入藏标准的,市档案馆将永久收藏,并向捐献者颁发《收藏证书》;捐献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举行捐献仪式。
(二)有偿征集。对散存于民间、具有稀缺性和重大保护价值的档案资料,经与所有者友好协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有偿征集。
(三)仿真复制。对确有保存价值且所有者不愿捐献或出售的档案资料,在征得同意后,由市档案馆通过扫描、拍照、仿真、翻录等方式复制,原件归还所有者。并向捐献者颁发《收藏证书》,所复制的档案资料市档案馆可对其进行利用。
(四)代存。对较为珍贵、所有者不愿捐献或出售但缺乏长期妥善保管条件且愿意委托保存的档案资料,双方协商签订书面代存协议,市档案馆免费提供代存服务,档案所有权不变;经所有者同意,市档案馆可对其进行利用。
三、征集说明
(一)档案资料应来源合法、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若存在权属争议,由提供者承担全部责任。
(二)档案资料应内容真实,尽量保持原始风貌:文字资料无严重残缺污损,实物无重大破损,声像资料画面音质清晰。
(三)档案资料需附相关说明,注明名称、形成时间、来源、作者、内容概况、数量、持有者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分类归档、鉴定保管与后续联系。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面向社会征集。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景德镇市档案馆档案利用编研科
联 系 人:赵 宁 13970392076
汪晋筠 15179882915